《雅安市中心城区城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雅安市中心城区城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户外招牌管理,规范户外招牌设置,提升城市市容市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住建部有关技术标准,结合雅安中心城区实际,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和雨城区政府、名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制定《雅安市中心城区城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二、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4.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四章18条。
一是总则共6条,主要包括起草依据、适用范围、定义概念、设置原则、内容要求、部门职责等内容。
二是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共9条,主要包括户外招牌设置要求、设置应符合的规定、申请设置有关要求、户外招牌设置人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宣传品设置要求等内容。其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明确设置户外招牌设施应符合的相关规定,如不影响建(构)筑物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市政公共设施;规划设计预留有招牌位置的,应在预留位置进行设置;采用坚固耐用、不易褪色、节能环保的材料制作招牌;高层建筑户外招牌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等等。
三是法律责任共2条,主要包括对擅自涂写、刻画和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的有关处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等内容。
四是附则共1条,主要规定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雅安市中心城区城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适用于雅安市中心城区户外招牌设置及其相关活动的管理。管理办法所称中心城区,是指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2.《雅安市中心城区城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自2024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