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题式场景式服务
涉及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题式场景式服务 |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办理事项名称 | 牵头部门 | 行使层级 | 承诺时限 | 收费清单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形式 |
1 | 我要开婴儿游泳馆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 | 我要开足浴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卫健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消防大队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局 | 县(区)级 | 即办 | 1.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 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信用承诺书;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现场办理 | ||||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大队 | 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1份;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复印件1份;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3 | 我要开木材加工厂(个体经营) | 1.个体工商户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1份;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如经营场所属于自有产权则不需提供)。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税务局办理一照一码登记信息确认→生态环境局办理环评→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 税务局 | 县(区)级 | 即办 |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办税服务厅(具体地点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办理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除报告书外的均为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生态环境局 | 市级、县(区)级 | 60个工作日(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告表) |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本、光盘; 2.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 现场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4 | 我要开房产中介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办理机构备案→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 市级 | 即办 | 1.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经办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个人独资企业可不提供)原件; 4.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从业人员汇总表; 6.办公场所权属证明或已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原件核对后返还,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 现场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5 | 我要开美容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卫健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局 | 县(区)级 | 即办 | 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信用承诺书;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产品检测报告。 | 现场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6 | 我要开茶楼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局 | 县(区)级 | 12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按申请书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完整、清晰可见,1式1份)。 2.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 3.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要求至少2人及以上,持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求负责人本人必须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提供公共场所健康证明不予收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并附目录。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7 | 我要开婚庆公司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8 | 我要开旅行社(总社)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理经营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许可 |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市级 | 8个工作日 | 1. 设立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 企业章程; 4. 经营场所的证明; 5.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需进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按系统要求扫描上传材料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9 | 我要开家政服务公司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10 | 我要开KTV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卫健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登录生态环境局网站备案→消防大队申请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申请娱乐经营许可证→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局 | 县(区)级 | 即办 | 1.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 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信用承诺书;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现场办理 |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局 | 县(区)级 | 即办 |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网上办理 | ||||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大队 | 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1份;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复印件1份;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5.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 |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县(区)级 | 8个工作日 | 1. 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 《营业执照》副本; 3.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5.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 证明; 6.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7. 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8. 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 注:登陆全国文化市场技术与监管服务平台,按系统要求上传资料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6.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11 | 我要开理发店(个体经营) | 1.个体工商户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1份;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如经营场所属于自有产权则不需提供)。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税务局办理一照一码登记信息确认→卫健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 税务局 | 县(区)级 | 即办 |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办税服务厅(具体地点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办理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局 | 县(区)级 | 即办 | 1.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 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信用承诺书;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现场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12 | 我要开烧烤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登录生态环境局网站备案→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局 | 县(区)级 | 12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按申请书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完整、清晰可见,1式1份)。 2.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 3.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要求至少2人及以上,持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求负责人本人必须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提供公共场所健康证明不予收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并附目录。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局 | 县(区)级 | 即办 |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网上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13 | 我要开火锅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登录生态环境局网站备案→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局 | 县(区)级 | 12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按申请书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完整、清晰可见,1式1份)。 2.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 3.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要求至少2人及以上,持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求负责人本人必须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提供公共场所健康证明不予收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并附目录。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局 | 县(区)级 | 即办 |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网上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14 | 我要开500平方米以上超市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卫健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消防大队申请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局 | 县(区)级 | 12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按申请书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完整、清晰可见,1式1份)。 2.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 3.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要求至少2人及以上,持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求负责人本人必须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提供公共场所健康证明不予收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并附目录。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局 | 县(区)级 | 即办 | 1.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 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信用承诺书;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现场办理 | ||||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大队 | 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1份;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复印件1份;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5.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15 | 我要开游乐场所(室内)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卫健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登录生态环境局网站备案→消防大队申请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申请娱乐经营许可证→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局 | 县(区)级 | 即办 | 1.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 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信用承诺书;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现场办理 |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局 | 县(区)级 | 即办 |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网上办理 | ||||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申请) | 消防大队 | 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1份;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复印件1份;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5.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 |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 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 《营业执照》副本; 3.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5.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 证明; 6.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设备数量及位置; 7.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8. 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 9. 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6.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16 | 我要开电脑专卖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17 | 我要开化妆品专卖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18 | 我要开宠物医院(300平方米以下)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农业农村局办理动物诊疗许可→生态环境局办理环评→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2.动物诊疗许可 | 农业农村局 | 县(区)级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生态环境局 | 县(区)级 | 30个工作日 | 1.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光盘; 2.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 现场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19 | 我要开酒吧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登录生态环境局网站备案→消防大队申请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局 | 县(区)级 | 12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按申请书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完整、清晰可见,1式1份)。 2.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 3.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要求至少2人及以上,持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求负责人本人必须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提供公共场所健康证明不予收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并附目录。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局 | 县(区)级 | 即办 |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网上办理 | ||||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大队 | 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1份;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复印件1份;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5.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0 | 我要开游泳馆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卫健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理经营游泳许可→生态环境局办理环评→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局 | 县(区)级 | 即办 | 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信用承诺书;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水质检测报告。 | 现场办理 | ||||
3.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经营游泳许可) |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书; 2.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3.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 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6.在线获取或核验经营游泳体育项目场所工商营业执照。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4.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除报告表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局 | 市级、县(区)级 | 30个工作日(报告表);即办(登记表) | 一、报告表 1.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光盘; 2.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二、登记表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报告表现场办理,登记表网上办理 | ||||
5.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1 | 我要开汽车租赁公司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经营备案→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备案 | 公路运输管理所 | 县(区)级 | 12个工作日 | 1.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车辆的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技术等级合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5.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文本。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2 | 我要开烟酒专营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局 | 县(区)级 | 12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按申请书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完整、清晰可见,1式1份)。 2.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 3.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要求至少2人及以上,持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求负责人本人必须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提供公共场所健康证明不予收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并附目录。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局 | 县(区)级 | 8个工作日 |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类事项申请表(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 2.身份证。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3 | 我要开母婴用品专卖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局 | 县(区)级 | 12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按申请书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完整、清晰可见,1式1份)。 2.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 3.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要求至少2人及以上,持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求负责人本人必须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提供公共场所健康证明不予收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并附目录。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4 | 我要开洗车场(既有场地)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生态环境局办理环评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场);除报告表外的均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局 | 市级、县(区)级 | 30个工作日(报告表);即办(登记表) | 一、报告表 1.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光盘; 2.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二、登记表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报告表现场办理,登记表网上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5 | 我要开口腔诊所(公司)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卫生健康委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生态环境局办理环评→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卫健委 | 县(区)级 | 10个工作日(不含转外) |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一份;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一份;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总平面图和楼层平面图)一份; 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一份;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及任命文件一份。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 现场办理 | ||||
3.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新建、扩建床位500张及以上的);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张床位以下的) | 生态环境局 | 市级、县(区)级 | 60个工作日(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告表);即办(登记表) | 一、报告书(表) 1.环境影响书(表)、公示本、光盘; 2.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二、登记表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报告书、报告表现场办理,登记表网上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6 | 我要开医疗美容诊所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卫生健康委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生态环境局办理环评→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卫健局 | 县(区)级 | 10个工作日(不含转外) |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一份;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一份;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总平面图和楼层平面图)一份; 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一份;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及任命文件一份。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 现场办理 | ||||
3.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新建、扩建床位500张及以上的);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新建、扩建500-20张床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张床位以下的) | 生态环境局 | 市级、县(区)级 | 60个工作日(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告表);即办(登记表) | 一、报告书(表)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本、光盘; 2.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二、登记表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报告书、报告表现场办理,登记表网上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7 | 我要开酒店(宾馆)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消防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许可→县(区)卫生健康委办理公共卫生许可→生态环境局办理环评→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大队 | 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1份;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复印件1份;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现场办理 | ||||
3.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安局 | 县(区)级 | 20个工作日 | 1.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3.已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监控设备设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材料;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还要提供安全管理系统的材料; 4.经营场所地的权属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 5.旅馆方位图及平面图; 6.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7.旅馆治安保卫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登记验证人员的基本情况; 8.营业执照。 | 现场办理 | ||||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局 | 县(区)级 | 即办 | 1.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 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信用承诺书;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现场办理 | ||||
5.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除报告表外的均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局 | 市级、县(区)级 | 30个工作日(报告表);即办(登记表) | 一、报告表 1.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光盘; 2.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二、登记表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报告表现场办理,登记表网上办理 | ||||
6.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8 | 我要开按摩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
2.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29 | 我要开美发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卫生健康委办理公共卫生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局 | 县(区)级 | 即办 | 1.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 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信用承诺书;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现场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30 | 我要开餐饮公司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登录生态环境局网站备案→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现场办理 |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局 | 县(区)级 | 12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书在雅安市政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5-7号领取。(按申请书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完整、清晰可见,1式1份)。 2.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 3.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要求至少2人及以上,持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求负责人本人必须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提供公共场所健康证明不予收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并附目录。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现场办理 |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局 | 县(区)级 | 即办 |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网上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31 | 我要开烟花爆竹批发公司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省应急管理厅“新设立批发企业审批,新建、改建、扩建、迁建仓库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省厅推送颁发“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 | 应急管理局 | 市级 | 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省应急管理厅推送后12个工作日 | 以下资料向省应急管理厅提交(由市应急管理局代收材料后转交省应急管理厅):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相关证书复印件; 4.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5.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三份),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印件。 | 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32 | 我要开药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登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
2.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 | 3个工作日(现场核查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企业申请书(申领申请书/换证申请书、GSP认证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3.企业员工一览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学历、职称、健康状况、从药年限);员工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健康证复印件各一份;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6.换证企业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架图; 9.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地理位置图; 10.企业营业场所、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11.企业营业场所、仓库的产权证明及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12.委托配送的零售连锁企业需提供受委托配送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各1份及委托配送协议; 13.企业为连锁公司加盟店的需提交加盟协议。 | 现场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33 | 我要开饮品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登记”→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登陆生态环境局网站备案→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店招” | 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局 | 县(区)级 | 12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 3.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要求至少2人及以上,持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求负责人本人必须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证明,提供公共场所健康证明不予收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并附目录。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现场办理 |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局 | 县(区)级 | 即办 | 无需提供材料,登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82.148.109.16/REG/)注册备案 | 网上办理 | ||||
4.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 |||
34 | 我要开书店 | 1.企业设立登记(有限公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区)级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登记”→县区新闻出版局办理“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局“招牌设置许可” | 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
2.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 新闻出版局 | 县(区)级 | 10个工作日 |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申请文件和《出版物零售单位申请登记表》; 3.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现场办理 | ||||
3.店招设置(可选)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级、县(区)级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现状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2.将所需店招效果图PS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A4纸彩色打印(1份);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设置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店招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如加盟协议或授权合同等)(1份); 6.以上资料准备齐后,在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 现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