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书记好:
本人于2023年6月29日反映的“成雅快速通道金鼓村路口交通信号灯缺失”问题,于2023年7月23日获得区交通运输局回复,承诺预计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施工工作,但截至本信件提交的2023年8月6日,现场仍未看到任何施工迹象,不知是何原因。红绿灯虽小,但交通安全事大,还盼给予重视,切莫失信。
此外,区交通运输局曾向我邮寄信件,希望我对此前反映问题的回复书面确认回复。但客观情况是我长期在外地生活,不便接收信件,这是其一。其二,对区交通运输局在当时的回复内容我已在回访电话和四川政务服务网发来的短信链接中均回复了满意,也已告知工作人员不必邮寄信件,实在不应为此事而浪费公帑。其三,我长期生活在外地,与我个人的满意与否相比,似乎当地群众是否满意更重要。
因此,希望不要再因类似问题向我邮寄信件,也希望区内个部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手段处理此类业务,让数据多跑路,信件少跑路,把节约下来的经费投入到名山的建设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