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帆风顺朋友你好:
你的来信(编码:20201603)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四川省户籍。
自治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州所辖县级区(市)以外的县,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三)曾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及报名流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由四川省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核准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四川省司法厅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予以公告,市司法局届时将通过公共媒体推送,敬请关注。
经省司法厅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条件的,可以向市司法局申请许可执业。
以上回复如有不明白欢迎来电咨询,电话 0835—2228601。
雅安市司法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