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您2023年10月24日在《市委书记信箱》编号为20233520的信件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税政部门工作人员对该信件内容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调查,现将核实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转让车库(位)涉及税费
自然人转让车库(位)属于存量房交易业务,车库(位)交易属于非住宅类。涉及税费具体如下:
非住宅(除住宅以外的物业,包括商业、办公、车位、仓库、厂房等。非住宅类房产无税费免征情况) |
交易人 | 税种 | 适用条件 | 税率 |
卖方 | 增值税及附加 | 提供上手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 (计税金额-上手发票/契税完税证)*5.3% |
无法提供上手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 | 计税金额*5.3% |
个人所得税 | 提供上手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或上手来源为赠与 | (计税金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 |
无法提供上手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 | 计税金额*1.5% |
土地增值税 | 提供上手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证 | [计税金额-上手发票价或契税完税证金额(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速算公式(附注) |
无法提供上手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 计税金额*5% |
印花税 | / | 计税金额*0.025% |
买方 | 契税 | / | 计税金额*3% |
印花税 | / | 计税金额*0.025% |
附注: (1)有关税金包括:本次交易发生的增值税附加、印花税、上手购房契税(需提供凭证原件),不包括增值税。 (2)增值额:[计税金额-上手发票价或契税完税证金额(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 扣除项目:[上手发票价或契税完税证金额(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 (3)适用税率按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速算公式: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税金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税金 d.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税金 |
(二)办理流程
1.一般流程
交易双方在雅安办税服务厅三楼不动产交易窗口审核资料,由不动产、房管、税务三个部门“一窗通办”窗口受理二手房交易业务。
2.交易价格的确定
纳税人申请办理存量房业务时,税务人员应当对纳税人申报价格与存量房评估价格进行比对。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高于或等于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确定的计税价格时,按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确定为计税价格;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确定的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确定的计税价格确定为计税价格。
办税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纳税人办理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时,书面告知纳税人虚假申报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享有提出异议和申请重新核定交易计税价格的权利。
(1)首次评估价格争议
纳税人对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确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的,纳税人向第一税务分局办税窗口提交重新核定交易计税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雨城区税务局将发给评估公司(房地产评估系统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复评,评估公司根据房屋具体位置及情况出具复评结果,税务局将复评结果书面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对复评价格无异议的,按照复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对复评后的价格仍然提出异议的,启动二次评估价格争议流程。
(2)二次评估价格争议
纳税人可委托具有二级以上资质并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估价。纳税人既不委托评估又不申请价格认定的,区局应在收到争议处理申请后召开争议小组会议集体审议,合议后将审议结果书面告知纳税人。
(三)法律责任
纳税人对争议处理后计税价格仍有异议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先行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处理结果
税政部门在接到办件后,认真梳理关于存量房非住宅转让业务的相关政策,同时于10月26日上午电话与您沟通,向对方详细讲解了其关心的税费问题,您表示满意。
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雨城区税务分局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高姝,联系电话:0838-282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