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旅游局关于实施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投诉月公告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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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切实规范和提升我市星级饭店的服务质量水平,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保持雅安旅游的良好形象,决定从6月起在全市实施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投诉月公告制度。

  实施公告制度的目标:彻底改变我市部分星级饭店存在的“高星级的收费、中星级的硬件、低星级的服务、农家乐的餐饮”状况,长期保持雅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的良好形象,真正为我市创建“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度假旅游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到用心管理、用心服务,视客人为上帝,不断推进雅安高端饭店业健康、有序发展,带动其它饭店业高标准抓好管理服务。

  公告事项:1、硬件配置不符合星级标准,总体档次不高;2、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差,有老化陈旧现象;3、员工服务水平低,服务态度不好;4、餐饮服务流程不规范,菜品质量低、数量少;5、管理机制不健全,有明显漏洞;6、环境卫生不好,有“脏、乱、差”现象;7、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8、其它方面。

  公告时间和范围:从2011年6月5日起,每月5日定期向社会发布上一个月全市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投诉情况公告,并建立星级饭店投诉记录档案供游客查询。对服务质量低劣、被投诉并查证属实的星级饭店,分别在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雅安旅游信息网、市区部分LED电子显示屏等新闻媒介上向社会和游客进行公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每年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投诉的总体情况将作为星级饭店年度复核的重要依据。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游客监督投诉。投诉电话:市旅游局0835—96927;雨城区旅游局2822506;名山县旅游局3225357 ;  天全县旅游局7227809;宝兴县旅游局6823112;荥经县旅游局7625907;汉源县旅游局4298575;石棉县旅游局8863258。

                  雅安市旅游局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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